“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征稿通知

2016-08-14

 

“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征稿通知 

各美术学实践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和招生十周年”纪念的重要活动,其意义不仅在于向国家和社会展示十年来中国高层次美术教育的实力和成果。更希望通过展览所呈现的艺术创作、研究与教育的特性与特质,促进我国现行艺术教育评估体系的修正与新标准的确立。艺术作为一种智性模式,它既是文化的主体也是思想的资源;艺术教育对于民众审美品质的提高与创 造性思维的培养,是文化复兴的关键也是民族复兴的基础。    
    经过两年筹备由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将历时两年分别在全国16所美术学院或艺术学院巡展。
    一、主办单位    
    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展出方式和规模    
    1、 展出方式:全国16所美术学院或艺术学院巡展。    
    2、展出时间:首展定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随后进行巡展。
    3、展出作品件数: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共约 300 件。    
    三、参展要求:    
    1、由全国高校选送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作品参展。 
    2、对各画种送展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四、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院校征稿,由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评审委员会选定参展作品。     
    2、评审结束后会邮件通知入选作者寄送作品地址及收件联系人。    
    3、请各美术学实践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将参评作品的清晰图版于 8 月18日(周四)前发至675560485@qq.com 邮箱,作品电子文件需注明作品名,尺寸,画种,材料,创作时间,单个文件不超过 5MB。联系电话13153118991。    
    五、宣传出版     
    1、宣传: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教指委各培养院校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研究生处
2016 年 8 月 14日

 

 

附件:“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巡展”送展作品要求 

    一、中国画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 240 厘米(高)×200 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二、油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 240 厘米(高)×200 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三、版画
    1.作品尺寸不得超过 180 厘米(高)×120 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一律不装易碎镜框。
    4.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四、雕塑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 200 厘米以内,重量在 150 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线刻浅浮雕作品建议投稿壁画展区)。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五、水彩/粉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 180 厘米(高)×150 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4.不装镜框的水彩画作品需装入纸袋,纸袋上粘贴作品标签。
    六、壁画
    作者须呈交每件作品的打印图片 1 张,尺寸为 A3(297×420mm),图片中包括壁画全景,壁画作品局部或壁画环境等信息。图片中注明:姓名、作品题目、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信息另附光盘一张,全部文件大小不超过 5MB。
    七、漆画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 200 厘米(高)×200 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上一条:关于收缴硕士研究生课程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焦丽萍教授为研究生作专题讲座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近期热点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网站:www.aiyoumaicai.com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