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届硕士研究生:
为使2016届研究生能够顺利毕业,确保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毕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为: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科研成果、前沿讲座、专业实践等环节;已经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汇报工作;按学校规定足额缴纳学杂费(学费、住宿费等)。
二、毕业资格审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成绩表》2份(学术型研究生和艺术硕士区别填写);
2.《硕士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2份(仅学术型研究生填写);
3.《硕士研究生实践情况考核表》2份;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和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请研究生于4月2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研究生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
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学术型研究生使用).doc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使用).doc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硕士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doc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硕士研究生实践情况考核表.doc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创作和奖励情况表.doc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