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LOGO时,面向应用的各种条件作出相应规范,对指导网站的整体建设有着极现实的意义。具体须规范LOGO的标准色、设计可能被应用的恰当的背景配色体系、反白、在清晰表现LOGO的前提下制订LOGO最小的显示尺寸,为LOGO制订一些特定条件下的配色,辅助色带等方便在制作BANNER等场合的应用。另外应注意文字与图案边缘应清晰,字与图案不宜相交叠。另外还可考虑LOGO竖排效果,考虑作为背景时的排列方式等。
一个网络LOGO不应只考虑在设计师高分辨屏幕上的显示效果,应该考虑到网站整体发展到一个高度时相应推广活动所要求的效果,使其在应用于各种媒体时,也能发挥充分的视觉效果;同时应使用能够给予多数观众好感而受欢迎的造型。
所以应考虑到LOGO在传真、报纸、杂志等纸介质上的单色效果、反白效果、在织物上的纺织效果、在车体上的油漆效果,制作徽章时的金属效果、墙面立体的造型效果等。
logo设计理念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的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由于对其简练、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完美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
1.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2.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3.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构思须慎重推敲,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5.构图要凝练、美观、适形(适应其应用物的形态)。
6.图形、符号既要简练、概括,又要讲究艺术性。
7.色彩要单纯、强烈、醒目。
8.遵循标志设计理念的艺术规律,创造性地探求恰当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所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的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标志艺术除具有一般的设计艺术规律(如装饰美、秩序美等)之外,还有其独特的艺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