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长清校区一期四幢单体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校长清校区一期工程消防施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包括图书馆、行政办公楼、4号教学楼和5号教学楼及消防控制中心在内的四幢单体日前已通过了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的验收。
2008年以来,基建处本着“消除隐患、安全第一、由易到难、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新消防规范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一期工程的诸多工程进行了整修、维护,并建成了全院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室,陆续实现了各单体建筑消防系统与消防控制中心总机的系统联网。
经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电气及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功能测试检测,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科综合评定我校先期报验的上述四幢建筑面积为99166平方米的建筑物消防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消防总值班室实行不间断值班。
2、对工程的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和变更用途时,应依法向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消防设计、验收和备案。
校区其余各单体的消防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