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经省青少年研究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省青少年研究规划管理办公室现予发布《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2016年度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并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省青少年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省青少年发展和青少年工作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共青团深化改革背景下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构建我省青少年理论研究创新体系,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
二、课题类别与申报要求
1、《选题指南》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按研究问题范围分为“团的工作和建设研究”、“青少年政策与事务研究”、“青少年发展与教育研究”、“国外青少年工作研究”四类。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选题指南》包括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申报课题经评审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立项,重点课题给予资助。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除招标课题外,在研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少年研究专项课题以及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请人须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于2016年4月25日将《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和活页均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连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项目申报材料从省青少所网站(http://qss.sdyu.edu.cn)下载。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匿名评审。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最终成果由规划办统一组织鉴定(鉴定材料及要求可到http://qss.sdyu.edu.cn下载),鉴定等级予以公布。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科研处
2016年4月12日

附件: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2016年度选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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