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现将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予以印发。评选文件和表格可登录《山东艺术网》(www.sdwenlian.com)或“附件”中下载。
请申报者于6月6日将各艺术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1、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doc
2、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doc
3、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申报表(集体创作品).doc
4、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类作品申报表(个人创作作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