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14年5月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政府奖。这是我省文艺界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战略部署,激励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
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详见附件或在《山东艺术网》(www.sdwenlian.com)下载。请有意申报奖项的单位和个人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各艺术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含作品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
2、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
3、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申报表
(个人创作作品/集体创作作品)
4、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