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鲁颂 • ‘三个一百’艺术创作工程——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暨“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美术创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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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颂•‘三个一百’艺术创作工程”( 即艺术地展现“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百项山东重大历史事件”、“百处山东重要名胜古迹”),是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的领导支持下,由省文联与省美协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美术题材创作。
2012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70周年,省美协将在已完成“百处山东重要名胜古迹”的基础上,启动“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的美术创作,同时启动“山东油画、水彩(粉)画作品晋京展”。现将这两项美术创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作品创作
“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创作工程,旨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我省著名美术家(含部分鲁籍著名美术家)在深入挖掘山东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艺术创作规律,运用现代美术元素,创作出一批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彰显齐鲁文化特色、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历史性、经典性、史诗性的精品大作,全面系统、艺术多彩地展示山东重要人文资源。此次创作以百位山东重要历史文化名人为创作原型,艺术再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充分彰显山东人诚实守信、崇礼尚义的优良传统和美好品格,广泛宣传和大力弘扬齐鲁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组织机构
由我省和我国著名美术家及省文联、省美协有关负责人组成“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艺委会),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主要负责对创作工程的主题、内容、形式和方法进行策划和论证;指导作品创作、修改、加工和定稿;开展理论研究、艺术评论和社会宣传工作;完成工程后续相关艺术创作及产业开发等任务。艺委会在省美协下设“艺委会办公室” (济南市经六路117号),具体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作品形式与规格
“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运用国画和油画表现形式进行创作。
国画、油画作品宽、高不小于145cm×145cm,不大于200cm×200cm;版画尺寸不小于120cm×120cm;雕塑作品高不超过150cm,重不超过150公斤。
三、作者待遇和作品归属
1.由艺委会召开“选题创作评选会议”,对申报选题进行评选,选择优秀草图,确定入围作者,签订委托创作协议书。
2.“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创作工程”的入围作者,在创作期间由组委会提供必要的创作经费,作品完成后省里统一组织评选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三个一百”人物画作品创作完成后由政府永久收藏,作品版权属作者本人,并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和收藏费。
四、申报内容和程序
“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创作工程”采取广泛征稿与特邀创作结合的方式进行。艺委会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创作选题,广泛动员省内及鲁籍老、中、青知名美术家申报,对于部分重点题材及无人申报的选题由艺委会指定人员创作。
1.个人向所在市、企业、院校、军区等有关单位美协提交选题申报表。
2.各级美协分别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成立美术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作品进行初步遴选。
3.各级美协将评审结果及申报资料提交艺委会办公室。
五、创作要求
1.申报作者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创作草图。由各市、大企业美协、各有关高校美术院(系),济南军区、省直有关单位美协为单位上报艺委会办公室。
2.创作人员应及时向艺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展情况。艺委会办公室定期检查创作情况,并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查询和指导。
六、创作时间进度要求
1、2012年2月底—2011年3月底,申报作品选题。
2、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创作草图,由艺委会组织评审。
3、2012年6月1日—2011年9月30日,创作阶段。
4、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对作品调整修改阶段。
5、2012年12月31日前,创作完毕并送交作品。
6、2013年1月10日前,艺委会对作品验收评选,确定入选作者。
7、2013年2月底前,完成作品出版任务。
8、2013年3月底,举办大型展览,广泛进行项艺术成果宣传,随后进行产业开发等工作。
七、申报时间
申报者于2012年3月26日前将作品选题报送科研处;5月25日前将创作草图送交科研处。
关于“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作品创作
近年来,在老一辈艺术家的带领下,山东油画、水彩 (粉)画创作异军突起,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实力派画家,他们借鉴吸收西方绘画元素,融合传统创作技法,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为齐鲁画派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充分展示我省油画、水彩(粉)画创作的突出成就,在继山东人物画晋京展、山东花鸟画晋京展、山东山水画晋京展之后,山东省美协将于今年启动“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通过展览的引导、示范和促进作用,提高山东油画、水彩(粉)画创作水平和整体实力,进一步丰富传统美术表现手段,促进和推动山东美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展览日期:2013年3月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二、作品创作进度与要求
1.“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作品创作与“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 作品创作同步实施,不再做另行安排。凡入围创作“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作品创作的油画、水彩(粉)画作者同时入围“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
2.“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作品入展数量根据创作质量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20幅作品。油画、水彩(粉)画作者在完成“百位山东重要历史文化名人”作品创作的同时,再创作两幅油画、水彩(粉)画作品,题材不限,创作进度、审评步骤与“百位山东重要历史文化名人”作品同步进行。
3.为保证展览效果,作品宽、高一律不小于1.45m×1.45m,不大于2m×2m。
三、作者待遇和作品归属
1.入选作品参加2013年上半年在济南和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大型展览,相关作者可参加主办方举办的学术研讨会。
2.由主办方编辑出版《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作品集》,收录入选作者各两幅作品,每位作者免费获赠2册。
3.入选作者同时享有“齐鲁颂•‘三个一百’艺术创作工程”相关待遇。
4.山东油画、水彩(粉)画晋京展优秀作品其中一幅将作为政府永久收藏,另一幅退还作者,作品版权属作者本人,并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和收藏费。
七、申报时间
申报者于2012年3月26日前将作品选题报送科研处;5月25日前将创作草图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2年3月12日
附件:
1.“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暨“山东油画、水彩(粉)画作品晋京展”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2.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目录
3.“齐鲁颂•‘三个一百’艺术创作工程——百位山东历史文化名人”作品创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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