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申报第一届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申报第一届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为促进科研工作开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省编办、省社科联决定举办第一届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根据《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中央驻鲁单位,在行政管理、行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以下成果可以参评: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论文、著作和译著等成果;
  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为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采纳、转发、推广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及其他已产生实际应用效果的成果;
  我省党委政府部门正式立项并结题的课题研究报告。
  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涉密科研成果、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采纳、转发、推广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主体。同一作者最多申报两项成果;合作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但如其他合作者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可以申报;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协作项目,其中我省人员为第一主编的著作,或多卷本中我省作者的单册著作可以申报,我省人员为负责人的研究项目成果可以申报;同一书名同一作者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著作由作者或主编申报,姓名及出版时间均以版权页为准,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
  三、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省编办、省社科联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评委办从一等奖以上获奖成果中择优报送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直接进入总评。科研成果汇编出版,免费发放。
四、材料报送。参评者须提供申报表、参评材料各一式六份(其中必须有1份原件,著作、译著只提供3份原件),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2年2月29日

附件: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表

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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