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在齐鲁文化产业园筹建个人工作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与发展,自2008年12月我校与齐鲁文化产业园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以来,双方一直在为探索多种多样的校企合作模式而共同努力。齐鲁文化产业园“创意LOFT”、“非遗视界”两个项目与我校专业联系紧密,为更好地推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加速产学研的转化,齐鲁文化产业园拟邀请我校教师、学生在园区建立个人工作室,请申报者填写附件2中的表格,并于2009年4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相关齐鲁文化产业园的资料及优惠政策见附件1。
科研处
2009年4月23日
附件1:创意LOFT和非遗视界项目介绍及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2:bat365app手机版下载师生申请建立个人工作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