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
平面设计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收件时间要求,我校平面设计作品已于近期开始收件工作,请有意送交作品的老师和学生于6月25日前按照以下要求送交作品至科研处。
1、演示文件必须使用pc版powerpoint软件,内含jpeg格式的参评作品图片,其精度应为72dpi,尺寸在30cm×25cm范围内,同时,应有简明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刻录光盘。
2.设计作品打印稿,尺寸为A4,填写作品登记表(作者自行设计),内容为: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作品类别、完成时间、设计说明(200字以内),粘贴在设计作品打印稿背面。
科研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