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
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收件时间要求,我校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作品已于近期开始收件工作,请有意送交作品的老师和学生于6月15日前按照以下要求送交作品至科研处。
动画作品:
1、提供10幅以上静帧截图电子文件及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
2、提供MPEG、AVI或MOV格式电子文件,刻录成DVD光盘。
漫画作品:
1、提供10幅以上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
2、提供JPEG格式电子文件,含合成文字,刻录成DVD光盘。
年画、连环画、漫画、插图、综合材料:
1、初评提供送展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作品照片电子版一份。
科研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