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
环境设计作品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收件时间要求,我校环境设计作品已于近期开始收件工作,请有意送交作品的老师和学生于6月29日前按照以下要求送交作品至科研处。
1.设计作品的图片电子文件,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至少要有三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有图片说明文字,文件格式统一为Tif 300 dpi。
2.每个案例要求有简短的设计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在地点、建成时间、设计师、施工单位、设计说明,用word文件存储)。
3.附介绍设计作品的powerpoint文件一份(包括作品图片和说明),精度不低于72dpi。提供设计作者详细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4.第11届全国美展环境设计作品登记表电子版(需刻于光盘)和打印各一份,登记表不得更改任何格式。
附件:第11届全国美展环境设计作品登记表
科研处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