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鲁知办字【2008】79号),为及时做好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的支付工作, 2008年度发明专利资助申报的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9年3月31日提前到200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是指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和授权三个阶段的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最高资助3000元;其中,申请阶段最高资助500元(主要包括:检索费、申请费),实质审查阶段最高资助1000元(主要包括:实质审查费),获授权后最高资助1500元(主要包括:登记费、授权后第一年年费)。
2、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按实际发生额资助;
3、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资助,指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专利申请阶段和获授权后的资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最高资助30000元,其中,在进入申请国家(地区)审查程序后最高资助20000元(主要包括:检索费、申请费、实审费),获授权后最高资助10000元(主要包括:年费)。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最多资助五个国家(地区)。
望有关单位及个人及时到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申报,详情请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dpatent.gov.cn)“专利资助工作”栏目查询,联系电话 :88198550。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8267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