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由文化部组织的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已经启动。为做好今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要紧密联系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以研究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力求居于学科前沿。
二、本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设置国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全国艺术科学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全国艺术学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全国艺术学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项目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五、《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要求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
六、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日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评审书》及活页一式4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谢元
联系电话:89626200
科研处
200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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