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全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本次参评成果的发表或出版时限为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工作。
学会会员与非会员申报的社科成果,需交纳申报费:文章类100元,著作类200元,特殊形式成果另加50元。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予受理。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
参评成果申报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与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除原件和评审表外,所附参考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否则需要重新办理。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请有意申报成果的教师将申报书和成果原件按要求填写好后于2005年 12月22日前交至科研处。请申报者按期申报,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