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审计的通知
鲁教财函〔2017〕34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水平,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决定对我省高校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学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系统的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审计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学校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与职责
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
(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审计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合同管理控制情况;各项业务岗位设置情况;业务流程梳理和风险点排查情况。
三、审计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山东省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会〔2014〕4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等。
四、审计实施
本次审计由各高校内审机构组织实施。
审计人员应通过查阅学校2014年以来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资料,或查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通过查阅内部控制建设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培训材料等,以及走访相关责任人等方式,了解内部控制建设启动过程,和学校领导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通过查阅领导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部门岗位职责、预决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债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所属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各项经济业务流程图和风险点清单等材料,了解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分离情况、以及对具体经济业务活动控制情况。通过查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了解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内容,科学设计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审计工作完成后,要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于12月底前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
联系人:王长涛
联系电话:0531-81916696
电子信箱:jytcw@126.com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