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 2018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8〕3号)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等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要求

(一) 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1.申请人: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研究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1.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成果形式: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①文学艺术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②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③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4.成果载体:建议文学艺术类可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可为案例报告书。

5.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2.材料报送。请各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准备,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以《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以上表格请从附件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2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网站:www.aiyoumai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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