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要求,2021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9年9 月 1 日至 2020年8 月 31 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根据专家意见,从我校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 3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 人。
2.评选数量:我校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3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 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根据要求,认真进行申报和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于8月1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252282382@qq.com。
(二)学校初评。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近三年申报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项目或奖励的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网上申报。初评结果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按推荐限额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莎莎
电话:13793165017
正值暑假期间也可通过qq联系。
研究生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