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及完善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全体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审核201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156号),以及学工部[2016]43号文件《关于报送2017年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为了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生源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审核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17届毕业研究生
二、生源审核步骤
(一)基本生源信息采集
请全体2017届毕业研究生接到通知后即刻下载《2017届研究生生源采集模板》(附件1),完善尚未采集的生源信息及其他信息(大部分关键信息字段已从学信网下载,此次不需填写,届时需要每位同学核对签字),按照要求逐个字段进行填写,并从《2017代码库》(附件3)中查询到对应代码补充完整。
(二)生源信息录入、比对与上报
学校将相关信息导入生源采集系统,比对并上报
三、生源审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生源报送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将作为毕业派遣的重要依据,请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避免信息错误和遗漏。
由于个人原因填报错误信息或者逾期未按要求上报个人生源信息及就业推荐表,所造成的所有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二)上报数据的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学制、入学年份、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为所在地、备注等字段直接从学信网下载填充,无需同学们填写。
●生源地:依据现户籍所在地录入(具体到县、市、区),其中入学时户籍迁至学校的按家庭户籍所在地填报。
●扩展项二: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录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其他毕业生不填。
●扩展项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录入“助学贷款”字样,除此以外,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其他毕业生不填。
●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可不填。
●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如“2012,维修电工,中级”。
四、填写“就业推荐表”
2017届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模版在附件2中,请大家下载填写。各个字段请严格控制在字数范围内,否则系统将自动删除多余字数。
“社会实践情况”按照“×年×月,在××单位参加××”的格式; “奖惩情况”按照“×年×月,获得××奖励”的格式填写,没有的栏目填“无”。
五、特别说明
此次生源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全体毕业生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并于2016年11月13日(周日)上午10:00之前将①《2017届研究生生源采集模板》(以“学号+姓名+生源信息表”命名)、②2017届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就业推荐表”命名)发送到王老师QQ邮箱(107967100@qq.com)。
附件1: 2017届研究生生源采集模板.xls
附件2:2017届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模板.xls
附件3:2017届代码库.rar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