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院2016届特困家庭毕业生的通知
2016届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掌握我校困难家庭毕业生状况,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校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根据《关于报送审核201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451号)的要求,结合学工部[2015]29号文件《关于评选我院2016届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困家庭毕业生评选范围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16届山东生源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
3、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或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条件,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三、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
3、研究生处充分调查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最终确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按学号排序,上报学校审批。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书面申请(手写)及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于11月10日(本周二)上午10点前交研究生处,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bat365app手机版下载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xls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