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6〕2号)精神和学校团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6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4月15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名额
各地市推荐高中生、中职生、初中生、小学生各限1人,各高校推荐研究生、本专科生各限1人(无研究生的高校可只推荐本专科生),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四、推荐时间
申报材料2016年3月15日上午11点前送研究生处。联系人:王伟杰,电 话:89626307。
五、有关问题
为便于推荐,请申报的同学在申报表中只填写个人最优秀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一项。

 

附件: 申报表.doc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4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网站:www.aiyoumai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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