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app手机版下载人物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铭记历史业绩,弘扬有关人物在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维护人物的历史地位,促进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增进学术文化交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的规定,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档案室决定设立“人物档案库”,专门收藏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有关人物的档案资料。为加强和规范人物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物”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做出过重要贡献,产生较大影响的在bat365app手机版下载工作或活动过的人物。主要包括:
(一)在编在职、从事美术、艺术设计及相关理论学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正教授;
(二)已经离退休、曾在我校从事美术、艺术设计及相关理论学科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授。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人物档案”是指人物在长期教学、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字、声像材料和实物。
第四条 人物档案工作实行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人物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
学校档案室负责全校人物档案工作的规划、收集、保存和管理。
第二章 收 集
第五条 人物档案的收集原则:人物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形成的,真实反映其学术贡献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材料均应收集归档。
第六条 人物档案的收集内容:
(一)在省级及以上美术与设计综合展览、单项展览中获奖的作品,包括作品原件与获奖证明原件;
(二)在省级及以上报纸、专业期刊、综合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作品原件;
(三)出版的专著、画册、主编(含副主编)的教材;
(四)在公开出版的报纸、刊物、论文集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艺术评论等;
(五)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研究报告;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批文、项目内容简介及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材料;
(七)为社会、企事业单位设计或制作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作品,包括作品的作品原件、图片、内容简介及被采用的证明材料;
(八)专利,包括有关专利的成果简介、鉴定材料、授权证明等;
(九)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及文化活动的材料;
(十)社会对人物研究、评价的资料;
(十一)人物社会兼职及学术兼职的材料(聘书);
(十二)人物获得的荣誉称号的证书;
(十三)记录人物形象、成就和贡献的图片、录音、录相资料;
(十四)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 人物档案的收集形式: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及其他法规进行收集;
(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人物档案;
(三)档案所有者向学校档案室捐赠、寄存人物档案资料;
(四)对散存在校外的人物档案进行征购、复制或交换;
(五)学校档案室与档案所有者商定的其他收集方式。
第八条 学校档案室收集人物档案时应与移交单位或个人办理交接手续,填制清单一式两份,学校档案室与移交单位或个人各执一份。
第九条 单位、个人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捐赠人物档案时,学校档案室向移交、捐赠者颁发移交或捐赠证书。
第十条 向学校档案室寄存的人物档案,学校档案室与档案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签订寄存协议,并颁发寄存证书。
第十一条 人物档案所有者向学校档案室出售人物档案,学校档案室要与出售人签订购买协议。
第三章 整理与鉴定
第十二条 人物档案的整理原则是:遵循人物档案形成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真实反映人物教学、科研工作的本来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三条 人物档案的整理方法:
(一)人物档案的整理应当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二)以人物划分全宗,全宗内采用“问题—年代”分类法;
(三)人物档案按类组卷。根据每类档案材料的多少结合其形成时间组成一个或若干个案卷。组卷应当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四)案卷内档案材料和案卷的整理,参照《山东省文书档案工作规范》执行;
(五)人物档案中的照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的整理,参照国家规范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档案室应组织专家组对征集到的人物档案进行鉴定审查。
第四章 保 管
第十五条 人物档案的保管期限应确定为永久。
第十六条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档案室内设人物档案库,专门保管全校人物档案。
第十七条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档案室应定期检查人物档案的保存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
第十八条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档案室应建立人物档案数量、质量统计制度,每年对档案的接收、调阅等情况进行登记、统计。
第五章 权益与责任
第十九条 人物档案形成者或捐赠者有权了解人物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情况,对该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室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人物档案形成者或捐赠者须将新形成或新发现的档案资料,及时送交学校档案室,保持人物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第六章 利 用
第二十一条 档案形成者或捐赠者要求保密或限制使用的,学校档案室将严格按照接收、捐赠手续或寄存协议,在对外提供利用时进行保密或限制使用;上述手续、协议中无明确保密或限制使用条款的,学校将按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
第二十二条 利用人物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不得拆取卷内文件,不得在案卷上涂改、批注、加字、勾画和剪裁,不得私自复制。
第二十三条 人物档案的利用形式:
(一)向有关单位提供人物档案;
(二)与有关单位或个人联合开展人物档案学术研究;
(三)配合宣传教育及其他纪念活动,举办人物档案展览;
(四)为专家、学者的研究提供咨询与服务。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在人物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 对故意损毁、涂改、伪造或者擅自复制、提供、公布、出卖人物档案的责任人员,根据档案的价值、数量和情节轻重,依据《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