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2010-03-24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引导高校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重点建设若干所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于2011年12月积极组织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的申报工作。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2012年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了认真的遴选,经报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同意,并通过网上公示,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公布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14号),我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入“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名单”。
在建设过程中,我校将以高素质“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培养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内涵和特色发展;结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坚持并优化“一体两翼”的特色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等设计教育 “创新与实践教学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教务处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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