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山东省预选作品展览初评收件的补充通知
2009-08-22
全校师生:
接山东省美术家协会通知,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山东省预选作品展览初评收照片时间推迟到2009年8月26日,参赛作者可继续提交作品,作品征集要求如下:
1、凡自2004年第十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雕塑、壁画、漆画、陶艺、艺术设计、动漫、连环画、插图、年画、漫画作品、综合材料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展览面向全省美术家广泛征稿,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美术家提供公开、公平的参展机会。作者寄送作品照片参加初评,照片尺寸为12寸,背面写清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雕塑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须注明用材)、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事宜。
3、同时缴纳作品初评费每件60元。
我校将在2009年8月25日集中收初评照片和电子版各一份。
地点:千佛山校区办公楼一楼正对门房间
联系人:任谢元
手机:15953129091
E-mail:xieyuanren99@126.com
科研处
200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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