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院长潘鲁生在长清校区行政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0次院长办公会。副院长董占军、韩世春出席会议,院长办公室主任韩文涛、监察处处长陈军列席会议。教务处处长孙磊参加会议。会议专题审议2017届毕业生毕业有关工作。会议情况通报如下:
会议听取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及2017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程序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学位委员会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2017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程序。会议要求,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要严肃认真,严格规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