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毕业设计(创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对毕业设计(创作)展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为及时了解毕业设计(创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确保毕业设计(创作)质量和进度,教务处定于4月15日组织专家对全校毕业生毕业设计(创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检查程序
1、听取汇报。4月15日上午9:30各学院负责人至教务处会议室汇报毕业设计质量及进展情况。
2、现场检查。汇报结束后,到各教学单位检查毕业设计作品实物制作情况。
三、具体要求
1、汇报需采用ppt课件形式,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作品相对集中。4月12日前,将作品实物存放地点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