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五次教学例会纪要
2012年12月26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五次教学例会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副院长苗登宇,教务处副处长滕丕强,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张伟,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副院长孙大刚,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丁宁、副院长邵力民,工业设计学院院长彭冬梅,服装学院院长罗云平,造型艺术学院院长雷家民,现代手工艺术学院副院长张红梅,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王传东,人文艺术学院院长赵屹,公共课教学部副主任张琰,各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学研究科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教学例会。会议由副院长苗登宇主持。
近期,我校实验室进行了规划调整和升级改造。为了更好地利用好实验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同时让大家及时了解实验室的最新情况,为下学期课程安排更好地与实验室进行对接,教学例会第一项内容由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张伟带领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实地察看了实践教学空间,张伟与实验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在教务处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副院长苗登宇主持会议,针对实验室利用的有关事宜,他强调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打破专业壁垒,实现专业交叉与互动,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学校的实验室不是为某一个学院、某一个专业单独设立的,而是从学校“实践教学型”的整体定位出发面向全校的综合实践教学平台。相关专业和课程都可以在同一个实验室进行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发挥兴趣爱好,多参加各种实践教学和创作活动。
2.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氛围。近期实践教学中心对实验室做了功能性调整,让空间更符合专业的特点和需要,基础性工作已经调整到位,下一步积极营造环境氛围。这需要相关教学单位和实践教学中心一起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让学生充分利用学校较好的实验教学条件,结合课堂教学,多思考,勤动手,将平时思考的内容在实验室表现出来。鼓励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践和交流。逐渐养成浓郁的学习氛围。
3.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为实验教学提供保障。从为教学服务出发,进一步细化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研究、推进“双师型”教学模式。
4.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与实践教学合理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已经于2012年10月份公布实施。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积极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修订的时候,要注意体现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安排和所占比例上要做到科学合理。
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张伟对实验教学的有关工作进行了说明。他希望各教学单位能够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安排下学期课程表的时候,需要在实验室上的课程要在课程表上明确体现,并体现出利用实验室的具体日期,以便实验室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实践设备的准备和教学工作;在以后的教学计划中切实体现对实验教学的需要,从“纲”上把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出规划,并以“纲”为前提按照计划的实际需要规划实验空间,装备实验条件,添置设备,做到真正对接。实践教学中心一直以来都在积极营造实验空间的学习和实践氛围,但是还需要与各教学单位的共同努力。希望各教学单位鼓励广大教师到实验室进行创作,鼓励广大学生在实验室完成课业任务。
教务处副处长滕丕强对教育厅反馈的名校工程建设意见进行了通报,并对深入贯彻落实名校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说明。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名校工程建设”为主题的学习研讨活动。2.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及各教研室,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修改和完善。3.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撰写要求思路清晰,语言简洁。应切实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名校建设”这个主题和目标来进行方案的论证和修改,主要探讨本科人才培养问题。以专业建设为主,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后,学校将按照“统筹规划、项目管理、责任到人、全程监控、定期考核”的原则,进行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二级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建设项目的预期目标和建设方案,负责工作实施,并配合特色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监控和定期验收工作。学校将每学期组织一次对名校工程进度的验收和检查。名校工程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在建设期内各具体建设项目如出现人事变动或方案调整,有关教学单位应及时上报新的负责人或论证调整后的建设方案(微调)。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每年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考核一次,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
另外,教务处副处长滕丕强还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了通报。在全校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地完成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单位下学期的课程表要及时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双学位、双专业”的开课及学生报名、上课的问题;为迎接校庆40周年,各教学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校庆师生作品集的问题。
察看实践教学空间
教学例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