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特色名校总体建设方案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修改论证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13)3号
各有关高校:
针对部分高校在特色名校总体建设方案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论证工作中存在的建设背景和问题分析研究不深不透、人才培养目标不清晰、顶层和系统设计与各项目建设不匹配、年度建设任务不具体、专家论证不充分等问题,为切实做好特色名校总体建设方案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论证工作,提高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示范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特色名校建设的文件精神,突出人才培养主线,突出学生的中心地位;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将学校的学科优势、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在校内实验室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建设,突出特色,使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提高;强化改革意识,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体制机制、教学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二、提交论证的方案要充分体现“整体设计、重点建设、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原则。要进一步梳理特色名校建设思路,进一步明确名校建设“为什么做”、“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切实做好顶层设计,要处理好重点建设专业和学校整体建设的关系,学校整体建设方案要充实,应在重点专业的带动下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对学校整体发展、重点专业建设背景和基础的分析研究,扎实做好社会调研工作,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学校和各建设专业的建设定位,包括服务面向、岗位需求、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等,提高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增强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设计的系统性,厘清学院整体方案与各专业建设方案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各建设子项目对总体建设目标的支撑作用,增强建设方案的针对性。
三、进一步细化任务书中的预期目标,增强验收要点对预期目标的支撑作用, 提高可操作性和可监测性。
四、各建设学校的重点专业论证工作要注重实效,以查找问题为重点,避免走过场,使论证工作流于形式。
五、各有关学校在重点专业论证前要制订工作方案。重点专业论证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根据重点专业类别组成不同的专家组、论证的时间、工作程序等,重点专业论证工作方案要提前报我处,经与我处沟通后方可实施。
高 教 处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