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工商局、文广新局、广告协会、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第四届山东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将于2012年8月30日—9月2日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丰富“文博会”活动内容,展示我省优秀广告创意成果,推动全省广告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广电局、大众报业集团、省广告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第四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广告创意大赛”。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旨
广告作品创作围绕本届“文博会”“创意、融合、发展”主题,宣传先进文化,彰显齐鲁特色,展示发展成果,提升创意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文化大发展。
二、作品类别
参评作品依形式分为四大类别:影视(动漫)类;平面类(含海报招贴);广播类;摄影类。
三、作品规格
(一)影视(动漫)类:报送的影视(动漫)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每一条广告刻录一张光盘,时间不得超过60秒,前留5秒钟,光盘盒基上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和参赛单位全称。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二)平面类(含海报招贴):报送的平面广告作品尺寸为50×40(cm),装裱后最大尺寸为52×42(cm),装裱的衬板为轻黑KT板(厚度不得超过0.5cm)。同时提供一张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不得低于300万像素。光盘盒基上须注明作品名称和参赛单位全称。
海报作品为特殊尺寸,其装裱后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cm,宽度不得超过75cm。
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其中一张粘贴在装裱后的轻黑卡纸背面,另一张随作品一同报送。
(三)广播类:报送的广播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CD)上(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广告作品),每一条广告刻录一张光盘,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每条广告须附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光盘盒基上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和参赛单位全称。广播广告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四)摄影类:报送的摄影广告作品制成16寸照片,用50×40(cm)的轻黑硬卡纸装裱。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粘贴在装裱后的轻黑卡纸背面。同时提供一张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不得低于300万像素。光盘盒基上须注明作品名称和参赛单位全称。
四、作品报送时间、地点
参赛作品于2012年7月 31日前报送到“文博会”广告创意大赛作品征集办公室,邮寄作品报送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评选,按类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四个奖项,获优秀奖以上作品颁发证书,获铜奖以上作品颁发奖杯,对征集作品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六、有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按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属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含3幅)作品属一个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
(二)各市参赛作品由各市工商局统一收缴,驻济南单位直接送缴,外省参赛作品可邮寄。
(三)参赛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和相关要求报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四)获奖作品将在省属有关媒体和“文博会”上展播、展出,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公益黄河奖大赛。
(五)参赛作品不收费、不退还。
(六)参赛联系方法:
1. “文博会”广告创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1010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
联系人:王德书 李秀清
电 话:0531-88527352、88527435
邮 编:250014
网 址:http://www.sdsggxh.com(山东广告协会网)
2.“文博会”广告创意大赛作品征集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纬一路71号中盛源大楼6层(山东省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姗姗、张州
邮 编:250001
电 话:0531-86937846
网 址:www.siac.com.cn
附件:1、 第四届山东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广告创意大赛作品登记表.doc
2. 第四届山东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广告创意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省广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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