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年实验教学设备采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充实现有实践教学设备,完善已有设备、添置新设备,编制2012年实验教学设备采购计划。请各教学单位将2012年实验教学设备采购申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实践教学中心。当申请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必须编制大型设备申请书,对未申报计划的采购原则上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将购置设备申请表、大型设备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到实践教学中心(综合楼b218室),申请表、大型设备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站(《关于上报2012年实验教学设备采购的通知》)中下载。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E-MAIL:sjjxzx@163.com)各一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