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特色专业的通知
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和目标
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在总结“十一五”特色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理念先进、思路清晰、方案科学、机制创新、成果丰硕、人才培养质量优秀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本科高校遴选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对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专业。
以高职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先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按照导向性、前瞻性、效益性的原则,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遴选建设一批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和较高社会声誉的特色专业。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本科特色专业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优化
(1)以培养满足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为出发点,以突出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科学制定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制定配套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为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相应保障。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明确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体现先进科学的专业教育思想,建立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方案研究制定的有效机制,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
2.课程建设与改革
(1)紧紧围绕教育目标,根据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2)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目标,吸收用人单位人员参与课程研究、设计与开发,合理确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3)深入研究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以及行业、学科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反映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新课程。将行业与产业发展形成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着力减少课程间教学内容简单重复问题。
(4)积极推进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材建设,选用高质量教材,编写新教材。有条件的专业要瞄准本专业的国际先进水平,引进、消化和使用国际优秀教材,努力与国际主流教材建设保持同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学生国际竞争力。
(5)在保证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突破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方法,推进启发式教学,采用探究式、研究性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
3.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
(1)改革创新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教学方法,建立基础实验、综合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研究性实验等多种实验构成的实验教学体系。探索以课题研究带动教学的模式,将研究成果和研究思维注入实验教学,帮助学生扩展知识视野,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科学思维方法,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2)加强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环境,提高实验室整体建设水平。逐步加大相关学科实验室和研究项目等资源向学生开放的力度,针对学生特点,吸收学生参与学科前沿研究。
(3)积极开展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利用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种形式,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特色专业建设点要保证教学计划内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
(4)拓宽实践教学渠道,积极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推进学生赴企业或企校联合实验室参加前沿研发项目与毕业设计(论文),增加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
4.师资队伍建设
(1)师资队伍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围绕特色专业建设需要,建设一支以学术带头人或教学名师为骨干,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将优质教学与研究资源用于专业教学,鼓励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
(2)探索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教师的新途径。积极推动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聘请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本专业兼职授课,形成交流培训、合作讲学、兼职任教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成长机制,建设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5.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建立健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的政策、制度与措施。从制度层面上吸引和保证高水平教师从事教学工作,鼓励和支持本专业骨干教师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交流和学习。
(2)建立推动本科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调动学生自主参与科研、教师指导学生科研的双向积极性。建立学生深入社会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形成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3)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机制。根据学科和行业发展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研究建立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学校、教学单位、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二)高职特色专业
1.专业规范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规范。依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标准、技能标准和评价标准,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建立社会需求调研和专业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学分制,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吸收企业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师资队伍建设
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级,打造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3.教学条件建设
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加快教学条件建设。大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习实训技术装备水平;改革、创新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建实境化、开放式、多功能的实践教学场所,积极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与人才技能培养;加强与企业在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确保实习实训的教学效果和技能训练水平。
4.课程建设
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抓手,推进优质课程建设。根据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课程网站的辅教辅学功能,提高教学效果;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加快国际合作办学,大力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双语教学,将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准;建设适应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
5.教学资源建设
以教学资源建设为依托,搭建专业教学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系统设计、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持续更新的方式,整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通过建设开放的教学支持系统,搭建教学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教学、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技术支撑和便利服务,带动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资源开发,推动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6.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监督
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关注学生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德育工作,突出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学内容应覆盖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学生职业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专业教学相结合,切实落实“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完善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行业社会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
7.专业文化建设
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保持专业特色的持久生命力。成熟的专业文化能引领专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专业建设服务。专业文化要结合地域文化、人文传统、产业经济、职业特点及学校自身的校园文化来建设。通过凝练专业办学思想、理念、精神来提升专业文化理念;通过模式、制度、组织创新来丰富专业文化感知;通过课程、师资、实训等教学基本建设和环境塑造来强化文化的物质表征。
8.社会服务
以产学研结合为切入点,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不断增强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的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已确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印制),附件4一式一份,同时将两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提交时间:2011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张康处(Tel:8962 6215; E-mail:zhangkang1220@163.com)。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doc
教务处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