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骨干学科二期实验中心建设设备申购论证会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在综合实验中心和数字艺术实验中心的基础上,加强建设工业设计与展示工程实验中心和特种工艺实验中心。为科学做好实验设备申购工作,2009年9月17日下午,由教务处处长董占军主持召开了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论证会。会议在长清校区教务处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山东轻工学院张伟教授,我校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院长邵力民,工业设计学院院长彭冬梅、副院长韩文涛、工业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王延羽,服装学院院长罗云平,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院长段建华,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赵屹、视觉传达设计学院总支书记张军波以及相关学院教研室主任李海涛、吴向阳、林宇峰等参加了次论证会。此次论证会对新建实验室中心设置进行了合理化分析,并对实验室设备购置进行系统的论证。
董占军处长首先介绍了第一期实验中心综合实验中心、数字艺术实验中心的经费使用及建设总体情况,以及第二期实验中心建设经费总体投入方向,主要投向工业设计与展示工程实验中心、现代手工艺实验中心,以及动画实验室、新建教学楼专家教授工作室和全校多媒体教学设施,并强调了此次购置设备的几点基本原则:一、实验中心建设的首要原则是要面向教学、面向学生,充分满足教学的需要,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吻合,适当考虑尖端,适度面向科研及开发需要;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三、注意设备配套,避免设备购置不系统而闲置;四、有效利用有限经费,将新购置设备及实验中心的现有设备,统一考虑,统筹规划;五、充分考虑设备的运行成本,尽量避免购买运行成本过高的设备。
随后,与会人员在仔细研究实验中心申报报告及申购设备之后,对实验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提出了一系列修改意见:
一、设备购置要系统化,购置种类、功能及辅助设施要系统可行;二、设备购置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充分硬件购买硬件设备的同时,还要考虑相关配套软件的问题,同时要在教学计划中解决设计构思等设计概念问题;三、根据学生和教学的实际需要,设备主体应为常规设备,要提高常规设备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