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工作通知
各学院:
根据《bat365app手机版下载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9]21号),本学期开始允许学生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下学期开始跟班上课,目前各学院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招生计划已报教务处,为做好该项工作,特作出以下说明:
一、报名资格:
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就双学位、双专业的报名资格作出如下说明:
1、2005、2006、2007、2008级学生,凡完成本学期前(不含本学期)主修专业规定学分,无不及格课程(重修通过的学生也可参加报名),不欠学费,无考试作弊记录或记过以上处分,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者均可申请修读。但由于是跟班修读(跟2008级),选择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要顺延相应年限。如2006级学生通过考核2012年6月才能获得双学位或双专业证书。
2、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目前学校的学科门类有文学、工学两种。工学类专业包括包装工程、建筑学、建筑学(理)、城市规划、工业设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理),除此之外其他专业都是文学类专业。双学位仅限于文学类专业学生选择工学类专业,或工学类专业学生选择文学类专业。工学类专业之间[如:包装工程(理)选报工业设计(理)]或文学类专业之间[如:工业设计选报摄影],只能申请双专业。
3、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应用)都属于艺术设计,各专业、各方向间不得互选。
4、专业名称相同,课程设置相近的专业不得互选,如建筑学、建筑学(理);工业设计、工业设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绘画、绘画(书法);摄影、摄影(多媒体)等。
5、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的,符合该专业要求者方允许报名。
二、报名、录取时间:
1、书面申请。11月25日前,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面向全校公布(含修读本学期课程的学分和学费)。11月25日至12月1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书面申请,由教学秘书审核,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后,于12月6日前交主办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学院审批。
2、网上选择辅修专业(方向)。27日前,主办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辅修专业教学计划。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6日23:00学生网上选择辅修专业。登陆学校主页——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服务器(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21.214.14.227/),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辅修网上报名”,选择拟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方向)。
3、12月7日至12月11日各学院组织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接收计划名额时,按报名学生原专业本学期前所有已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12月14日前,主办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删除未获批准的学生名单。12月18日前主办学院将批准后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汇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发文。
三、入学、修读事宜
1、缴费及报到
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的学费按学分收取,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开课前一学期双学位、双专业主办学院上报该辅修专业(方向)应缴纳学费数,经教务处核准后,由财务处按学费正常收取程序收费。学生持财务处缴纳学费收据,到双学位、双专业主办学院办理报到。过时未缴费者将取消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资格,由报名选修该专业的其他学生依次递补。本学期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8日,学生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跟班上课。
2、修读课程相关事宜
修读期间,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了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由本人申请,主修二级学院核实,主办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免修该课程,免修课程的成绩注明免修。免修条件如下:
(1)主修专业中该课程为考试课;
(2)考核成绩(不含补考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3)学分数(或学时数)不低于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学分(或学时)要求。
对同一学期中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学生可申请免听辅修专业课程,需正常参加考核,按时交作业。课程免修、免听办理时间为开课前一学期最后两周。
四、其他事项
1、由于双学位、双专业是按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概念见《bat365app手机版下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由高到低录取的,所以必须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分准确无误。请各学院11月23日前对照2006年刊行的教学计划,审核教务管理系统中2006、2007、2008教学计划管理—原始计划维护—原始计划安排表—课程设置原始表中的学分数。
2、各学院要组织师生专门学习实施细则,避免学生因误解造成的误选、误报及其他不良后果。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报名,严禁瞒报、谎报学生信息。教务处将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由于我校是两校区办学,跨校区修读在交通、安全等方面总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学生慎重选择修读不同校区开设的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附:2009-2010学年双专业双学位招生计划.doc
教务处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