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六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六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由省教育厅组织的2009年省第六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点为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情况。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成果应能够抓住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或教学辅助工作经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四、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2份。
(二)反映成果的总结、《成果鉴定书》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1份。
(三)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交2本(套)样书。
所需材料模板可在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sdedu.gov.cn/sdedu_pdlb/sdedu-gdjy/wjgg/t20090220_43952.htm)下载。
五、各申报单位报送时间为2009年3月2日前。请申报单位认真查看报送要求,于截止日期前必须将所需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B223),联系电话:89626215,逾期不予受理。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教务处
200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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