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教材建设工作,促进高等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山东省教育厅决定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统计并上报符合条件的教材信息。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三)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四)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五)2002年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不包括被列入“十一五”规划教材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