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 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或 壹 级注册结构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19年至2021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年11 月8日至 2022年 11 月8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停车场除外)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本项目牵头人的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11 月8日至 2022年 11 月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截图需体现截图日期)。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信用分值可按联合体中高分值企业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