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附件一)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5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前要学习领会《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5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申报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三、请各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准备,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二)一式2份。
2、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 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
四、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目。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附件一: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8日